往来港澳通行证有6种签注类型:探亲(T)、商务(S)、团体旅游(L)、其他(Q)和逗留(D)。根据申请理由签发。
(一)拜访家人代言
1、来访的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或子女可签发3个月的单身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3个月多次签注,自首次入境起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如果您访问您的配偶,如果您有未成年子女签注类型,您可以申请多次签注,为期一年。
2、拜访兄弟姐妹,每3个月出具一次背书,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
(二)商业背书
1、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签注类型,根据公布的审批条件,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逗留在香港或澳门不超过7天。
2、对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人员,每3个月发一次签注,在港澳停留不超过7天。
(三)团体旅游签注。团体游香港3个月一次、3个月2次、1年一次、1年2次;澳门团体游3个月一次签注,1年签注,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7天。
(四)其他签注。可签发3个月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
(五)逗留签注。签发多张签注,出境有效期按港澳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