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请求批复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2]5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2]835号)、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42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356兴国均村至五里隘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360732-54-01-044133)路线起于兴国县均村乡石门村(测设桩号K20 230,老G356桩号K661 854),顺接G356兴国蕉溪至均村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拆向西南采用新线绕避村镇,总体由北向南经兴国县石门村、均村、茂塅村,于横柏村湾背附近跨茂塅河,经咏坪,于大窝利跨茂塅河至过路洲,再次跨茂塅河至上岗,终于赣州市兴国县均村乡与吉安市万安县宝山乡交界处的五里隘(测设桩号K26 331.59,老G356桩号K669 377),顺接G356万安县市界至焦源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路线全长6.066公里。全线共设置大桥256.72米/2座、中桥145米/2座、小桥25米/1座、涵洞29道。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及路基为1/5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与G356万安县市界至焦源段公路改建工程有关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沟通衔接,落实市界接点具体坐标、技术参数,完善终点段衔接设计。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工程投资等因素,基本同意马楼庵比较段(K20 780~K21 800.74)、黄背坪至黄柏比较段(K22 540~K24 864.42)等两个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路线平均每公里纵坡变更次数为3.297次,最大纵坡6.0%/3处,最短坡长150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2000米,凹型1600米,全线竖曲线占路线总长38.56%。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细化高填、深挖路段及桥隧相接路段平纵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核实调整部分平曲线半径较小挖方路段停车视距,确保行车安全。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10.0米=0.75米(土路肩) 0.75米(硬路肩) 2×3.50米(行车道) 0.75米(硬路肩) 0.75米(土路肩)。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原则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淤泥质土、耕植土等不良地质及滑坡、强风化砂岩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高填、深挖路段高边坡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合理确定边坡坡率及支护措施,确保安全。
4.基本同意新建路面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完善施工期保通设计。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原则同意沿线的大窝利、过路洲等2座大桥、横柏村中桥根据各桥址地形、地质条件分别用设计推荐7×20、5×20、4×2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柱式墩、U型(肋板)式台、钻孔灌注桩(扩大)基础的桥型方案;茂塅河中桥、金鸡坪小桥分别采用设计推荐的4×13、1×13米预应力砼矮T梁、柱式墩、柱(肋板)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合理确定桥面标高,进一步优化、完善桥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适当增设小箱梁横隔板,提高桥梁整体寿命。
3.原则同意沿线涵洞、通道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农业机械的通行、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改善平交口平纵线形,提升平交口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优化、完善与老G356国道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7866.90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1月4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I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3389.36 | |
一 | 临时工程 | 574.84 | |
1 | 临时道路 | 493.98 | |
2 | 临时供电设施 | 6.82 | |
3 | 临时电信设施 | 2.12 | |
4 | 拌合站安拆 | 71.92 | |
二 | 路基工程 | 6258.23 | |
1 | 场地清理 | 76.96 | |
2 | 路基挖方 | 1593.29 | |
3 | 路基填方 | 173.79 | |
4 | 结构物台背回填 | 143.21 | |
5 | 特殊路基处理 | 1505.48 | |
6 | 排水工程 | 712.50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2015.98 | |
8 | 路基其他工程 | 37.02 | |
三 | 路面工程 | 2138.54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2059.50 | |
2 | 其他路面 | 14.39 | |
3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64.65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2591.80 | |
1 | 涵洞工程 | 481.72 | 29道 |
2 | 小桥工程 | 345.55 | 25米/1座 |
3 | 中桥工程 | 696.49 | 145米/2座 |
(1) | 茂塅河中桥 | 261.58 | 58米 |
(2) | 横柏村中桥 | 434.91 | 87米 |
4 | 大桥工程 | 1068.04 | 253.72米/2座 |
(1) | 大窝利大桥 | 628.29 | 149.92米 |
(2) | 过路洲大桥 | 439.75 | 103.8米 |
五 | 交叉工程 | 546.31 | |
1 | 平面交叉 | 169.94 | 8处 |
2 | 通道 | 376.37 | 3道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239.33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128.35 | |
八 | 其他工程 | 435.71 | |
1 | 改路工程 | 143.58 | |
2 | 改河、改沟、改渠 | 20.69 | |
3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271.44 | |
九 | 专项费用 | 476.25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278.37 | |
2 | 安全生产费 | 197.88 | |
II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2706.74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1706.76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803.64 | |
III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920.00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542.84 | 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等费用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274.42 | 含勘察、设计费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40.80 | 含环评、水保、地质、稳评、用地等评估费 |
四 | 生产准备费 | 3.53 | |
五 | 工程保通费 | 4.85 | |
六 | 工程保险费 | 53.56 | |
I II III小计 | 17016.10 | ||
IV | 基本预备费 | 850.80 | (I II III)*5% |
Ⅴ | 总概算 | 17866.90 |
来源: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固定资产投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