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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贝2023项目,恩格贝项目,这些人可以申报住房补贴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责编:gx2023 2023-08-31 20:00:02  来源:顾学信息网   浏览次数:231

关于组织开展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成陵旅游区、恩格贝生态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园区党工委,各高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市各大企业,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90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开展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2023年起,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按照“随时申报,按季度审核”的方式进行,即: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随时通过进入线上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市专家服务中心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号开始审核(15号及以后的申报信息顺延至下一季度审核)。

二、补贴对象

(一)鄂尔多斯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范围

1.鄂尔多斯市所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驻鄂尔多斯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除中央驻市企业、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补贴对象

《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后(即2021年8月24日之后),由市外引进到鄂尔多斯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在鄂尔多斯市自主创业的下列人才:

1.经认定评定的市级“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

2.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定的取得海外高校同等学历层次的留学人员);

3.取得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优秀毕业生或取得世界排名前300位的国外(境外)高校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以高校毕业生毕业时所在院校、学科排名等情况为准)。

三、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分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两类。

(一)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安家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在职在岗,或全职在鄂尔多斯市自主创业。

2.申请时已在鄂尔多斯市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社会保险。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限制,但须在鄂尔多斯市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3.申请时在鄂尔多斯市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录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在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起始时间以首次在鄂尔多斯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以首次在鄂尔多斯市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时间为准)。申报人应当在引进3年内提出申请,未在3年申领期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补贴申请资格。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除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4.申请者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已购买商品住房。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的须签订经住建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者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者单独所有;申请者已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者及其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四、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一)市级“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可分别按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标准申请购房补贴,补贴单价按购房补贴获批前一年度我市核心区(东胜区、康巴什区)新建商品住宅交易登记均价计算。

(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博士毕业生可申请4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3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硕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三)取得世界排名前300位(含第300位)的国外、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分别按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申请安家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

1.学历学位证书;

2.引进到鄂尔多斯的聘用文件及聘用合同;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

5.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中国籍人才提供;登录“内蒙古人社”APP,点击“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即可下载)

6.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提供;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纳税记录开具”即可下载)

(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1.引进到鄂尔多斯的聘用文件及聘用合同;

2.购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书;

3.结婚证明;

4.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中国籍人才提供;登录“内蒙古人社”APP,点击“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即可下载)

5.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提供;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纳税记录开具”即可下载)

六、申报流程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采取线上申报和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

申请人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信息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单位审核后依次提交至主管部门、旗区人社部门或园区人才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对所提交材料有疑议的,相关主管部门、旗区人社部门或人才业务主管部门须到单位进行核查。(线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初审。

市专家服务中心进行线上初审。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可根据回退原因补充材料或修改后再次提交。

(三)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及补贴金额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公示。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的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市级有关媒体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专家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

七、其他事项

(一)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读文件和政策,必须要求专人负责审核,把好入口关,确保申报人员符合条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对于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系统内有申报人员的市直主管部门务必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将负责审核本季度申报人员资料的工作人员名单函报市专家服务中心(盖章后扫描发至eedsszjfwzx@163.com)。

八、政策咨询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一)服务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专家服务中心(政策咨询) 0477-8391919

申请系统技术支持电话(东软集团)0477-8587631

九、旗区及市管园区审核人及联系方式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思敏 0477-8380756

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乐 0477-8594087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丁雪瑞 0477-8691801

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韩志强 0477-3970482

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磊 0477-5184430

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佳伟 0477-6623944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邬晓强 0477-7582201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塔格塔 0477-6218833

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海生 0477-762498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王翊洁 0477-2775106

成陵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力格尔 0477-8961317

空港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科技人才局)

张佳敏 0477-8965173

恩格贝管委会办公室

王雪 0477-5281329

附件:

1.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

2.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线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编辑:鲁敏 审核:韩改琴 朱少立

校对:白慧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

投稿邮箱:dsb04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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