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实事 / 正文

关于启用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责编:佚名 2022-01-08 01:57:3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332

信息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共方法

主动披露

创建日期

2017-11-22

公开时限

公共范围

面对社会

信息请求编号

G33130/2017-00103

发证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文件下载

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使用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九人社发[2017]3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有关单位: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通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版)》(甘人社发[2017] 56号)转发给您,请及时关注落实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更新和信息对接,确保相关缴费工作顺利进行。(药品代码可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区】下载使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 11 月 14 日

(此片主动公开)

甘人社发[2017]56号

关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2017年版)

相关事项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关于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和《关于实施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的通知》目录(2017年版)》(赣仁社字[2017]330号),关于启用《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2017年版)》的有关事项(以下简称《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 特此通知如下:

一、统一启用药品目录代码。《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代码》(LD/T90-2012)行业标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7年版)”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6年修订)》中的药品实行统一分类、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编码。各级机关、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自发布之日起统一启动实施《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

二、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代码。《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执行人社部(2017)15号关于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规定。各协调区要严格执行《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规定的药品编号、代码、名称、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不得对药品目录和药品代码进行额外调整和制定。

三、完善药品分类缴费管理。在《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中,乙类药品个人预付费用比例仍按各协调区现行比例统一设定,然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纳。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进一步完善医保药品分类缴费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乙类中主要用于辅助治疗的药品个人自付费用比例药品江西本地医保,并拉大其他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差距。

四、加快信息系统代码更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含重大疾病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管理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保新旧药品代码更新开通工作。信息系统,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顺利实施。

五、完善特殊药品管理政策。将《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中部分重大疾病临床治疗必需且价格昂贵的乙类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药品管理范围(见附件2)具体清单、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专用药,定点药店药品供应制度执行国家或江西省协商的结算价。

六、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结算。各统筹地区按照国家或江西省统一确定的结算价缴纳药品专项费用。特殊药物的支付没有门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结算价的75%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结算价的70%缴纳。离退休人员特殊医药待遇以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为基础。整体监管和管理分开。基金会或慈善总会提供免费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特殊药品费用。得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七、 深化特色药品支付方式改革。各协调地区要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特药,方便患者就医就医。住院患者在特殊药品指定药房购药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按院外购药处理,计入开具特殊药品处方的医疗机构决算,纳入医保总控制指标。每年医保基金,避免医疗费用的院外转移。对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特药进行住院治疗的,年终医保费用结算时,可根据特殊药品使用人数和金额适当倾斜。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采购和配备相应的特殊药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

八、加强对特殊药品使用的监管。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特殊药品管理,促进药品合理使用。对需要“预检后使用”的特殊药品或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特殊药品,建立统一的预检规定江西本地医保,并将其纳入基本医保医疗服务智能监控范围进行重点监控,并对相关费用进行统计分析。

本《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协调地区要认真做好《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的组织实施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附: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2017年版)(以光盘形式发送)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 年 11 月 6 日

(此片主动公开)

打赏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由用户注册后自行发布,本站对所有文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对于文章出处有疑虑,请联络我们,我们将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核实并做删除处理。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3066548754@qq.com
赣ICP备2023007960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备案号:

【版权声明】如本站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含文章中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邮箱:3066548754@qq.com。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