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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责编:佚名 2022-05-15 22:58:0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386

在过去的“十一”黄金周,通过在线旅游平台购票、预订酒店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首选。然而,在线旅游平台在为游客带来便利的同时,平台默认搭售、大数据“杀戮”、低价陷阱等也频频被游客吐槽。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众和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经营。禁止在线旅游经营者利用大数据进行“价格歧视”和虚假预订。

近年来,在线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出行方式,方便了游客出行,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发展。 2018年我国在线旅游预订市场规模达到8600亿元,同比增长16.5%;在线旅游预订网民规模达到4.1亿,同比增长9%。

但是,相关法律法规跟不上在线旅游的快速发展,导致在线旅游平台责任模糊,监管滞后,侵犯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秩序市场,影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指出在线旅游发展,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既是线下旅游行业的服务提供者,又是在线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者,具有双重性。身份。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在线旅游市场的规范做出明确规定,给行业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在线旅游平台的权责,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和进一步加强监管提供了依据。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新技术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法律底线,强化了平台的资质审核、提醒、预警、监管、办理、报告、保险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了主平台的责任,明确平台的连带责任。

例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在线旅游平台的内容审核义务,要求平台经营者对上传至平台并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展示的所有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播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传播,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鼓励采取发布前审核管理制度,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

此外,《征求意见稿》针对此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虚假预订、不合理低价团团、价格歧视、信用监管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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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指出的是,《征求意见稿》保护游客的评价权,要求平台经营者保护游客的合法评价权,不得非法删除、屏蔽游客对平台服务和经营者的评论。在平台上。对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诱导、替代或强迫游客进行评价。

目前,在线旅游平台商务服务的评价已成为游客选择平台订票、订酒店的重要依据。保护游客评价权,有利于防止平台虚假宣传,为监管提供线索,促进平台进一步完善运营。发球。

总体而言,《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在线旅游平台的相关责任,对虚假预订、不合理低价团(低价陷阱)、价格歧视(大数据杀戮)等社会热点进行了梳理此举有利于保护游客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在线旅游发展,促进在线旅游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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